北京市专精特新“小巨人” 高质量发展调查报告(下)
文|赵玉金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 政策协同、宣传解读不到位
一是差异化政策供给不足。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规模、行业和技术方面的差异决定了其发展诉求的不同。然而,当前某些政策供给往往未能充分考虑到这些差异,不能与企业、行业发展所协同,导致部分领域成长性企业所需的发展政策供给不足,缺乏高水平差异化的精准服务。调研中有企业反映,北京市对于专精特新企业研发费用补助有用途限制,即必须用于购买研发设备,事实上北京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有很大一部分是信息服务业,这些企业并没有设备,企业研发投入全部是人力的部分,企业没有办法申请,享受不到这些补助。
二是政策落实力度不够。调研发现,目前市级、区级对专精特新企业的各项支持政策众多,涉及财政、税务、信贷、科技、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但若未能得到有效执行,则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政策在执行过程中,不同部门之间可能存在协调不畅的问题,影响了政策效果的发挥。部分地方在执行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发展的政策时,执行力度不够,导致政策效果大打折扣,且缺乏有效的监督和评估机制,难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三是政策宣传不足。调研中“小巨人”企业和商会代表反映,许多关于专精特新企业的政策出台后,企业不能及时了解到,就算知道政策后也不知道如何去申请,找不到相关的通道。究其原因,有企业表示,专精特新企业大多数为中小企业,由于自身规模小,企业组织架构不像大企业那么完善,没有专门的部门去研究政府公共政策,不能及时、准确获取到政府部门出台的政策信息和申领通道。再加上专精特新企业的创始人或主要领导大多数都是技术出身,主要忙于企业的创新发展上,不善于跟政府打交道,也没有更多精力投入到研究政策当中,自然就不能及时了解、享受到政策。同时,相关部门在宣传优惠政策时力度不足,政策宣传渠道有限,未能充分利用多种媒介和平台进行全面、深入的宣传,导致企业对政策内容、申请条件及流程等了解不足,这不仅影响了企业的政策获得感,也限制了政策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此外,对于一些复杂或专业的政策条款,相关部门未能提供详尽、易懂的解读服务,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不强,难以满足企业的实际需求。
(二) 资本引导调动和牵引力不足
一是社会资本信心不足。近年来,受宏观经济形势和国内外资本市场波动的影响,以生物医药、商业航天等为代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融资环境产生了深远的变化,许多金融机构在面对这些产业的高风险时选择观望,这无疑加剧了企业的融资困境。调研中有生物医药企业反映,生物医药产业具有研发周期长、风险高、投入大、研发成果不确定等特性,投资机构在考虑投资生物医药产业时面临较大的风险和不确定性,从而影响了资本的投入意愿和力度。尤其对于初创期生物医药来说,企业研发投入大、盈利不稳定、财务指标不佳,多数投资机构对其生物医药创新产品的投资日趋谨慎。另外,商业航天企业也反映,因资本市场对商业航天产业的发展深度了解有限,信心不足,在投资上趋于保守,不愿投资。
二是市场环境和投资逻辑变化。全球经济低迷、利率上升等因素削弱了市场流动性,影响了投资机构的募资和投资能力。同时,投资逻辑也在发生转变,投资人更加关注企业的商业化能力和盈利前景,而非仅仅依赖于技术和市场潜力。这种变化导致一些硬科技“小巨人”企业面临融资难题,部分企业缺乏有效的商业化路径和持续的盈利模式,导致投资人信心不足,融资难度加大。如北京市商业航天领域的某“小巨人”企业表示,尽管有豪华投资团队支持,但由于近四年内没有公开融资,导致内部资金紧张。商业航天需要大量且持续的资金支持,但由于发射成功率不高,盈利性差,投资信任度下降,进一步加剧了融资难度。
三是上市准入门槛相对较高。调研中商业航天“小巨人”企业反映,基于航天企业稳定且突出的科技创新能力,科创板的定位与企业特性契合度最高,因此北京市航天领域企业普遍选择科创板。然而,科创板对上市企业的条件中要求企业必须实现盈利才能上市,这对包括商业航天在内的高科技、高成长性企业来说增加了一定难度。企业需要不断地进行研发创新,较难在短期内实现盈利,上市对接过程进展缓慢,上市难度很大,一定程度限制了企业与产业的发展。
(三) 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仍然突出
一是融资渠道有待拓宽。调研了解到,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除具有一般小微企业的特征外,还具有与科创型企业类似的风险特征,如技术研发前景不确定性、有效融资抵押物较少等特点,导致其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由于信息不对称、知识产权评估难等消极因素,可能降低银行等传统融资机构对专精特新企业的贷款力度;此外,当前针对专精特新企业等科创型小微企业的债权融资工具较少,且股权融资又存在明显头部效应。调研中有生物医药企业反映,融资渠道的有限性限制了生物医药产业的融资能力,传统的融资渠道如银行贷款往往对生物医药企业不够友好,因为这类企业通常缺乏可供抵押的实物资产,难以满足银行的贷款条件和要求。
二是贷款申请难度大、获批额度不足。调研中企业反映,尽管北京市针对专精特新企业出台了诸多政策鼓励本地商业银行推出具有针对性的新兴信贷产品,但企业在申请贷款时仍面临门槛高、额度低的问题,所获贷款常低于实际需求,对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作用有限,企业不得不寻求高成本的其他融资渠道。企业表示,银行在给专精特新企业提供贷款服务的过程中,核心指标跟过去比没有任何的变化,只是符合某些条件下的额度增加了,许多贷款条件对于专精特新企业来说可能难以达到,贷款额度还是难以增加。
(四) 创新人才短缺与流失
一是中高端人才较为缺乏。随着近几年贸易战的升级,产业链加速重构,民营中小企业更加重视自身科技的创新和研发,对高水平人才的需求逐年加大,尤其是以“小巨人”企业为代表、科创属性高的企业对高级技术人才、高级研发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的需求逐渐加大。调研中企业反映,高级管理人才、专业技能人才的稀缺性让“小巨人”企业在招聘市场上处于被动地位。为了吸引这些人才,企业不得不不断提高招聘标准,包括学历要求、工作经验、专业技能等方面。同时,福利待遇也成为企业之间竞争的重要手段,高薪、奖金、股权激励、免费午餐、健身房等福利层出不穷。这些举措无疑增加了企业的运营成本,但也反映了企业对人才的渴求和重视。
二是人才流动性高。近年来受技术变革、行业竞争、资金能力和人才环境等因素制约,“小巨人”企业高端人才流失现象严重,人才储备受限,关键岗位人才断层风险日益加重。调研中企业表示,人才的高流动性使得企业难以形成稳定的核心团队,影响企业的持续创新能力。受市场环境变化、户口限制、子女就学等因素影响,企业人才往往追求更多的发展机会和更高的职业平台,一旦企业无法满足他们的期望,他们就可能选择跳槽。这种高流动性不仅影响了企业的业务稳定性和持续创新能力,还可能导致企业核心技术和商业机密的泄露。
三是体制内创新人才流动受限。调研中企业反映,体制内人员离岗创业仍面临一定困难,人才从体制内流向体制外障碍较多,不利于人力资源优化配置,也限制了优秀人才的创新潜能。体制内和体制外人才评价体系不同,一定程度制约了人才的顺畅流动。体制内评价体系相对固化,而市场更看重实际工作能力和业绩。因此,即使体制内专家拥有高级职称,有时进入市场仍需重新认证,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专家人才的负担。
(五) 创新成果商业化落地困难
一是首创产品推广难。调研中有“小巨人”企业反映,在推出首创产品时,往往面临市场认知壁垒和用户接受度的挑战。企业表示,新产品在推广应用中遇冷,始终遭受国内用户的歧视和不信任,采购者不敢用、不愿用,部分行业性龙头企业只采购进口或外资品牌产品。如北京市某医疗器械领域企业反映,在研发环节投入了大量研发资金,技术上取得了多项突破,但由于行业创新成果转化机制不成熟、首创产品市场认可程度低以及企业在技术转移、市场推广、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的能力不足等因素影响,难以将创新成果商业化,导致企业创新成果商用转化效率不高、首创产品推广困难。还有生物医药企业反映,创新医药产品推广过程中,受医保政策的滞后性和覆盖范围的限制,以及进院审批程序的影响,导致创新产品的市场推广受阻,商业化进程缓慢。
二是缺乏成熟应用场景的支撑。调研中发现,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创新成果在商业化落地过程中,普遍缺乏成熟的应用场景来支撑其技术的广泛应用。如低空经济企业反映,尽管北京拥有丰富的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资源,为技术创新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但在无人机产业的实际应用和场景开发上,仍存在不足之处,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低空经济的潜力和创新能力的发挥。企业表示,我国低空经济在无人机物流配送、空中巡逻、农林喷洒等领域已展现出显著的应用价值和广阔的发展前景,但仍存在已进入领域的相关生产服务活动层次较浅,且许多领域尚处于空白状态等问题,低空经济市场应用场景受限,亟待商业创新。
(六) 获取创新资源和机会难
一是科研项目申报信息获取不平等。调研显示,北京市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中小企业占比超过八成,其中民营企业是主力军。然而,一些地方在分配创新资源时习惯向国企倾斜,相关部门往往优先询问央企、国企的合作意愿,导致民营企业获得申报信息的时间较晚,准备资料的周期也相对较短,这进一步加剧了其在科研项目申报中的竞争压力。申报条件和评审标准设置不利于民营企业。企业在项目申报环节与高校院所面对着同样的人才职称、科研项目经验标准,这些是民企很难具备的。而国企规模大、营业收入高,容易得高分,民营企业感觉“吃亏”。项目运行环节,民企在技术路线、资金使用等方面真正发挥牵头作用,即使是民企牵头的重大创新合作,也难以实现真正协同。
二是获取国家科研任务难。调研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表示,在申请国家科研项目时往往面临较高的门槛和激烈的竞争。由于国家科研项目资源有限,且更倾向于支持具有显著创新能力和行业影响力的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与大型国企、行业龙头等竞争时可能处于劣势。此外,科研项目申请流程复杂,需要企业具备丰富的申报经验和专业的团队支持,这对于资源相对有限的“小巨人”企业来说是一大挑战。如某商业航天企业反映,虽然国家会对民营商业航天企业分配一定的航天科研任务,但商业航天企业尤其是初创企业,由于经验相对较少、技术可靠性尚未达到行业成熟标准等起步阶段特有的实际现状,在争取重大的国家科研任务时准入门槛较高、难度很大,无法真正融入国家战略资源统筹利用。
三是参与相关任务的机会有限。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参与国家级或行业级的重要研发任务、技术攻关项目等方面也面临机会有限的问题。这些任务往往由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主导,对参与企业的规模、技术实力、行业地位等方面有较高要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虽然在某些细分领域具有独特优势,但可能因整体规模较小、行业影响力不足等原因,难以获得参与此类任务的机会。即使获得机会,话语权和地位也有限。如调研中某高端装备制造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反映,该企业在其细分领域内拥有多项核心技术和专利,产品性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然而在参与行业内的技术攻关项目时,该企业也因规模限制和行业地位不足,难以获得牵头单位或核心参与方的资格,只能作为辅助单位参与部分工作,从而限制了其在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方面的贡献和收益。
(七) 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足
一是侵权成本低。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发展过程中,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的重要性日益提升。然而调研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反映,企业在维护自身知识产权权益的过程中,普遍面临侵权成本低的问题。这导致市场上存在着大量抄袭和模仿的行为,对依靠科技创新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构成严重威胁。企业迫切希望,提高侵权成本、加强法律制度建设至关重要,并呼吁国家层面提供支持,以改善当前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二是维权和应诉能力较弱,成本高。专精特新企业在维权过程中常遭遇举证难、投诉时间长等困境,特别是申请上市时,易遭受竞争对手恶意发起的专利狙击。调研中信息服务业和装备制造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反映,在维护权益时,不仅面临证明侵权行为的复杂性,还需承受资金和时间的巨大消耗。企业不得不通过提升应用门槛和加大研发投入来实现自我保护。
进一步促进“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 深化涉企政策改革,建立精准服务机制
一是聚焦企业发展全过程精准施策,拓展支持政策覆盖面。持续完善政策体系,进一步梳理政策推进实施的难点和堵点,从多角度出发,制定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政策和法规,同时应吸纳江苏、浙江、深圳等重点省市先进做法,将有效经验运用在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实际情况当中。针对正在实施的政策法规,应狠抓落地落实落细,并提高远景规划意识,提前做好政策储备。相关主管部门制定政策时,更加注重过程支持,在关键时刻帮一把。如提供研发资金支持、市场推广协助等,以助力企业在关键时刻实现突破。同时,根据行业属性和企业实际情况,进一步拓展惠企政策的覆盖面,不仅要关注硬件设备的投入,也要加大对技术研发、人才培训、市场开拓等方面的支持。尤其对于信息服务业等没有大量设备投入的企业,应考虑其研发投入的主要形式,如人力成本等,并制定相应的支持措施。
二是健全服务企业联系机制。借鉴深圳“深i企”平台经验,在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专精特新企业专区,受理企业各类诉求,不断升级平台功能,使企业根据自身条件自动获得系统智能推荐的匹配政策,提高企业服务水平和办事效能。同时,加强对政策的执行力度,确保企业能够充分了解和享受到政策带来的红利,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设立一对一帮办联系人,树立为企业服务至上的理念,对企业经营发展诉求,第一时间响应,第一序列安排,全力服务保障企业发展。
三是加强政策集成与宣传解读。大多数专精特新企业由于自身规模较小、组织架构不完善,通常缺乏专门研究政府公共政策的部门,难以及时获取并准确理解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建议梳理和整合现有针对中小企业的各类支持政策,扩大宣传渠道,利用网络新媒体优势,以简洁明了的方式呈现给企业,让企业看得见摸得着,降低企业获取和理解政策的难度。同时,强化沟通渠道,由政府搭台,发挥专精特新企业服务平台、行业商协会及智库作用,定期举办政策宣讲、解读活动,邀请政府部门和专家详细解读针对专精特新企业的政策,实现政企直接对话,确保企业全面理解并充分利用政策优惠,实现政策的快速、全面落地。
(二) 引导资本加大投入,助力企业持续壮大
一是释放政府引导基金催化效能。建议由国家或北京市设立针对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专项产业引导母基金,以政府引导资金撬动更大规模的市场资本,大力支持符合产业发展规划的重点领域和项目建设。通过市场化运作,分阶段分行业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参与设立产业投资专项基金,放大资金规模,为优质企业提供多元化融资渠道。同时,加强投资人对硬科技企业的理解和认知,通过组织行业交流、专业培训等活动,帮助投资人了解硬科技企业的商业模式、盈利前景和技术优势,增强投资信心。鼓励投资人与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共同探索可持续的盈利模式。此外,还需加强行业监管与引导,建立透明化、规范化的市场体系,以提升投资者信心;并针对商业航天等领域设立专项基金,分担投资风险,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二是完善对企业的资本支持方式。加大对硬科技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尤其是在商业航天等高风险、高投入领域,通过税收优惠、研发补贴、创新基金等多种方式,切实减轻企业资金压力,鼓励其持续创新。重点支持“链主”企业以资信传导、产业投资等方式育企扶企,引导资本围绕产业链坚持做中长期投资,允许符合条件的国有创投企业跟投。同时,推动建立多元化的融资渠道,积极引导风险投资、私募股权基金、天使投资等社会资本加大对硬科技企业的投入。此外,为激发国有资本与中央企业的投资活力,建议采取更为灵活的考核机制,鼓励央企和国企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上市前阶段积极参与并给予长期支持,同时在此过程中平衡国家安全与信息公开的需求,谨慎而有效地吸纳外部资本,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创新发展注入更多活力与资源。
三是针对创新能力突出、发展前景好的企业适当放宽条件。针对商业航天等科技属性强、研发投入高、盈利周期长的特殊企业,适度放宽对上市盈利的硬性要求,实施更为灵活的盈利评判标准,为更多潜力巨大但暂时未盈利的“小巨人”企业开辟上市通道,促进资本市场多元化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国家科技创新战略。同时,积极与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沟通,争取对商业航天企业在上市条件、审核流程等方面的差异化对待,研究设立行业“小巨人”企业上市绿色通道或专项基金,破解企业上市融资难题。特别是针对那些在短时间内迅速成长为独角兽,并被认定为瞪羚企业的案例,应当简化其上市流程,创建专属的上市路径。此外,借鉴广州经验,强化对企业挂牌上市前的金融支持,利用北交所、上交所、深交所、全国股转公司等平台,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供的上市路演服务,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关注、投入。
(三) 持续改善融资环境,破解企业融资难题
一是拓宽资金供给渠道。依托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以及未来产业孵化与加速计划等,用好用足地方专项债,拉动扩大对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和服务型制造的投资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如科技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以满足硬科技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融资需求。做实区域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创新开展股权投资份额转让、创业债权等差异化服务试点。下调对专精特新企业发债主体的硬性指标要求,予以科创债券和票据的贴息支持。
二是优化贷款政策,适应企业实际发展需求。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结合自身优势和差异化定位,加大资源倾斜力度,根据不同行业“小巨人”企业的成长周期、行业特点、盈利模式等,制定差异化的信贷政策,开发符合企业不同成长阶段和行业特点的专属产品和服务,满足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的融资需求。针对专精特新企业高研发投入、长周期回报的特点,适当延长贷款期限,降低企业倒贷成本,支持企业长期发展。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企业抵质押条件,加大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提升“首贷户”占比。
(四) 优化人才生态环境,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一是优化完善现有人才支持政策。以支持中小企业为主,适度降低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引进领军人才、团队的门槛。通过引导、鼓励、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打破企业缺乏领军人才、引进优秀人才难、企业发展困难、缺乏资金的死循环。借鉴广州、深圳等经验,实施专精特新企业家培育工程及产业紧缺人才培训,与高校合作办班培训,提供研修深造资助;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绿色通道评审职称,不受学历、论文等资格限制,激励企业人才的专业成长和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人才申报各类人才项目,允许研发实力较强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单独或联合组建评审委员会开展自主评审。
二是加强人才培养与交流互鉴。深化央企与民企间的人才流动与培养合作机制,通过建立产业人才联合培养基地,构建起集教育、培训、实践和研究于一体的综合性平台,开展定期的技术培训、学术交流和人才互派计划,有效地促进知识共享与技能传承,提升行业领域内人才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持续培养和输送高素质复合型人才,为行业的长远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三是优化人才流动与评价机制。推动体制内相关单位放宽对体制内人员离岗创业的限制,优化就业协议等束缚人才流动的规定,以促进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释放优秀人才的创新潜能。同时,构建公平、开放、兼容并蓄的人才评价体系,注重人才的实际能力和贡献,而非过分依赖学历、职称等硬性指标。
(五) 完善成果转化模式,扩大示范应用场景
一是进一步推动科技成果落地转化。深入实施制造业首台 (套) 提升工程,推动重大技术装备等攻关,组织实施一批首台 (套) 工程化攻关项目。制定完善北京市创新产品推广目录,每年遴选发布百项优秀工业新产品、百项先进 (未来) 技术。提升产业园区建设,推动高新区优化布局、功能提升、服务赋能、跨越发展,积极创建专精特新产业园,推动小微企业园与科技企业孵化器 (众创空间) 联动建设。
二是强化精准服务对接。汇聚政府公共服务、市场专业服务、公益志愿服务等各类优质服务资源,以求实求新、提质增效为导向,引导服务机构对服务内容和服务形式创新探索。综合运用政府首购订购、示范应用等方式,促进社会采购者敢用、愿用,鼓励大型企业和互联网平台集中发布面向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大额采购计划。优先将扶持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产品和服务纳入政府采购清单、政府和公共事业单位优先尝试创新产品和服务、新增销售额奖励、鼓励保险公司开展扶持企业首台 (套) 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试点等措施。加强企业在研发投入方面的力度,推动政企合作,共同研发具有前瞻性的创新项目,提高关键领域研发成果转化率。
三是加快科创成果转化与应用。不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探索构建完善政策服务和市场化技术转移体系,打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通道,加快形成成熟的科技成果转化模式,将创新成果变成实实在在的产业活动。持续优化专精特新“小巨人”创新成果转化环境,建立以企业为主导的成果转化机制,提高市场化程度,加速创新成果向产业优势的转化速度。加快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把培育壮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为抓手,让一批有潜力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脱颖而出,为创新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四是开放更多创新应用场景。协助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全力推动企业首创产品的市场开拓。鼓励和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优先参与城市发展投资的应用场景计划、新兴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优先为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模式提供推广示范渠道。鼓励企业独立或牵头组建“城市未来场景实验室”,围绕智慧城市、医养、数字文娱、在线教育等领域,开展场景实测,验证商业模型,评估市场前景。对承担“城市未来场景实验室”项目的企业,根据股权融资、市场订单、营收规模等绩效目标分阶段给予一定比例的资助。
(六) 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引导企业协同发展
一是加大创新资源向“小巨人”企业倾斜力度。加强科研项目申报意向公开管理,提高项目申报信息透明度,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科研项目申报活动。借鉴国资央企经验,鼓励支持民营大中型企业建设中央研究院,协调企业内部创新资源,强化企业自身基础性、共性、前瞻性核心技术研发能力。鼓励向以专精特新“小巨人”为代表的科创民企开放共性技术平台、行业数据库;鼓励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与国资央企或其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合作共建产业技术研究院、未来产业研究院、颠覆性技术研究院等高层次、高能级科技创新平台。对于国家级、省部级重大或重点科研项目、科技工程和军民融合战略需求项目,应进一步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开放,以“英雄不问出处”的创新自信,给予非公类高科技企业一视同仁的参与机会,对能切实解决国家高精尖缺技术需求的企业给以优先支持。
二是进一步强化“小巨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重塑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独角兽企业的企业创新主体梯次培育机制,加强科技型企业与专精特新企业联动培育。深入实施企业技术中心升级赋能行动,引导企业加大创新投入,推动企业健全研发管理制度,推动大中型工业企业加快企业技术中心全覆盖。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牵头承担或参与国家和省市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开展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省财政按规定给予支持。
三是加大对“小巨人”企业建立合作研发平台的支持力度。加大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与高校合作建立研究生工作站、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行为的补贴力度。借鉴广州经验,支持专精特新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提高产品竞争力,并鼓励企业购置研发设备、软件,与高校、科研院所创新产学研合作方式,提升在细分领域关键技术的研发创新能力。同时,发挥“京津冀”地区的协同优势,构建“京津冀”产学研合作的新模式,通过共同举办科研活动、建立联合实验室、推动人才交流等方式,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
(七)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提升企业创新实力
一是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针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主要竞争门槛就是知识产权,要加强对企业技术保护力度,严格落实知识产权保护法,充分利用好地方立法权,实施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同时,缩短侵权处理周期,加大对反复侵权、恶意侵权等行为的处罚力度,探索实施惩罚性赔偿制度,形成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格局,保护企业研发积极性和合法利益,创造良好研发环境,促进企业创新发展。
二是加大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力度。进一步助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的综合实力,加快知识产权产出、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增强知识产权战略运用能力。持续探索打造知识产权维权保护“绿色通道”,对各项知识产权申报提供“全周期、一站式”知识产权维权保护服务,加大高技术开发信息共享力度,激发创新灵感促进新想法,解决新问题,加速技术研发快速进展和试验成功;进一步加强对拟上市企业知识产权辅导,加强基金与专利池构建,通过知识产权为国家科技创新企业贡献力量。
三是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推动知识产权金融支持,让获得专利认证多的企业在资金获得、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鼓励开发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产品,如发生不良的,给予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引导社会投资主体按市场化原则设立知识产权运营基金,推动知识资本、金融资本和股权投资深度融合,将知识产权视作知识资产,在交易、转化上与金融资本深度融合。
(作者系北京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
(责任编辑:曹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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