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基层商会党建工作需留心“三种倾向”
文|廖圣生
部分基层商会在党建工作中,遇到了三种不利于商会发展的倾向:有的过于机关化、有的过于企业化、有的过于空心化,影响了商会党建效果的发挥。在基层商会党建工作中,如何避免出现这些现象呢?笔者认为,一是要加强学习,明确商会定位;二是要深化“党建+”,组织有效活动;三是要完善制度,落实机制保障。
需要避免的“三种倾向”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 指出,探索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有效途径。但在实际工作中,部分基层商会党建工作效果差距较大,甚至出现了三种倾向:机关化、企业化、空心化,导致基层商会党组织引领商会发展的作用受到影响。
一是机关化。部分基层非公经济组织党委套用机关党建、镇村党建考核标准对商会党建进行管理考核,无形中把基层商会党建工作引向机关化。如某区志愿者协会党支部开展党员学习时,除“三会一课”外,还将网上学习等捆绑起来,且定期通报个人学习分数。有的基层商会党建活动也是紧随机关步伐,属地政府机关党建活动地就是商会党建活动奔赴地。有的基层商会党建工作是不断复制机关模式和做法,部分商会全年党建工作计划、总结都是照搬机关,没有挖掘好商会党建元素开展党建工作。
二是企业化。部分基层商会党组织在行业治理、行业标准和行业章程制定中出现“包办”、“替办”现象,将商会党建与会建、行业治理与党建管理混为一谈,甚至越俎代庖。个别基层商会党组织把商会党建工作当成“生意”来做,从企业获取党建经费的捐赠与赞助,导致党组织在行业、企业中的引领作用下滑。有的基层商会党建工作随着企业业绩而起伏,经济效益红火,党建工作就实在,经济效益下滑,党建活动就中断。
三是空心化。90%以上的基层商会党员来源于企业单位、商会单位,而大部分企业家本身工作忙,社会事务又多,所以商会党建活动出勤率往往较低。多数商会党组织书记由党员企业家担任,没时间、精力来思考党建工作,而多数商会党组织未配置党建专干,党建工作多是委托商会秘书处完成。有的商会党组织基础条件差,或无固定办公场所,或无党建阵地。有的商会党组织“三会一课”没有按时完成,导致商会党建工作质效不高、出现空心化现象。
加强学习,明确商会定位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从宏观而言,加强政策理论知识、时事政治学习,把好正确的政治方向。从微观而言,加强与行业关联的党建理论知识学习,如 《行业协会商会自身建设指南》 及行业协会商会能力建设清单中对商会党建说明等内容。让商会党组织找准定位,为基层商会党建工作消除机关化、企业化、空心化倾向提供政策、理论支持。
二是开展实操学习。根据企业、行业特点和需求,发挥基层商会党组织优势,开展一些实操性学习。一方面,邀请政法、税务、应急、环保及商会内部专业人士,定期对企业开展义务体检、政企沙龙等服务,以发现隐患、排除风险、堵塞漏洞。另一方面,由商会党组织牵头,组织行业商会中的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等开展技能、演讲、安全生产、党员先锋岗、核心技术攻关等方面赛事,从而提升企业、行业的法律意识、团队意识、争先意识、榜样意识,潜移默化接受党的教育,不断提升商会党组织对会员的影响力和吸引力。
三是抓好廉政教育。充分发现、挖掘商会“廉”元素,如将商会党员中的好人好事、先锋模范、廉政家庭等“活地标”搬上商会党建廉政文化平台、教育基地和示范点,增强商会党员的归属感、荣誉感、自豪感。同时,商会党组织利用身边的“廉”教材进行教育,将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通过适当方式在商会党员中开展警示教育,通过鲜活事例教育,让会员们学会如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和朋友圈,推动商会创建清廉社会组织。
深化“党建+”,组织有效活动
一是“商会党建+商会行业自律”,推动行业有序发展。在基层商会党组织的主导下,组建行业矛盾调解、维权服务、发展咨询等行业“自组织”,并指导“自组织”建立行业规范。当商会“自组织”面对行业困难协调乏力时,商会党组织就要挺身而出,发挥好党的组织优势,因势利导做好会员工作,用影响力、权威性来团结引领商会企业,朝着正确方向抱团发展,促进民营经济健康有序竞争。这样把党对民企的要求与民企自身要求有机融合,既防止了基层商会党建行业化倾向,又防止了党建、会建“两张皮”现象,能更好展示基层商会党组织的中流砥柱作用。
二是“商会党建+行业志愿服务”,促进商会文明。商会党组织可以通过思想引领、资源整合、组织保障、示范带动等措施,在行业商会中打造一支充满活力、团结友爱的行业志愿者队伍,形成“共建共帮共享”的商会志愿者服务模式,共促商会文明。同时,还要定期带领志愿者开展服务行业、服务企业、服务社区等志愿活动,这不仅能提高商会党组织凝聚力,树立商会党组织良好形象,还能较好地宣传行业、企业。
三是“商会党建+村企联治振兴”,优化营商环境 。良好的营商环境需在村、企党组织引领下聚力共建,双向发力。基层商会党组织引导企业履行好社会责任,参与乡村振兴、属地公益事业、结对帮扶困难户等。激活基层党建和非公党建的“一池春水”,走出一条“企业获发展、村民得实惠、乡村有新貌”的“三赢”之路。
完善制度,落实机制保障
一是完善联建党组织制度。用制度对基层商会党组织联建原则、方式、要求、任职、任务等内容进行明确,按照以强带弱、以大带小原则组建“一核多元”的商会党组织,不以党员人数多少为基准进行商会党组织联建。
二是建立党建指导员 (单位) 制度。上级党组织可从党政机关退 (离) 休党员干部中选派一批经验丰富的党务工作者任商会党建指导员;或者根据商会性质确立对口党建挂点指导帮扶单位,协助抓好商会党建工作。
三是制定商会党建经费制度。党建工作经费在加强党组织建设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鼓励基层商会党组积极探索多元化的经费保障,如以社会捐赠、会员会费、财政预算、考核奖励等方式筹措经费。同时,规范经费使用、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提高经费使用效率。
四是优化考评考核制度。各级组织部门、社会工作部门牵头完善基层行业商会党建工作的制度机制,将基层行业商会党组织建设、党员管理、经费保障、党员学习等工作纳入共性考核项;根据商会实际建立商会党建差异化考核办法和工作考评细则,推动商会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
(作者系江西省萍乡市民营经济研究会研究员)
(责任编辑:曹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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